1、对物业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工作有决策权和指导权,领导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;
2、执行国家、地方政府有关物业服务法律、法规文件及行业管理要求,协调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共关系;
3、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,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计划制定并上报公司核准。按照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;
4、以身作则,关心员工,奖罚分明,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,使物业服务中心具有高度凝聚力,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;
5、负责所辖物业的装修审批,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;
6、对物业服务中心所管辖区的整体服务质量情况负责;
7、对物业服务中心所属辖区的财务情况有监督职责;
8、对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级员工使用有人事建议权,对主管及以下员工使用有人事决策权;
9、完成物业分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。